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创宇春天郦城前期物业超一级服务成本测算结论信息的公示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四川省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省政府令221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四川创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的创宇·春天郦城前期物业超一级服务成本进行了测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创宇·春天郦城小区项目于2022年5月20日启动工程建设,预计2025年5月竣工,2025年6月完成业主房屋交付工作。小区位于威远县严陵镇悦城西路,为高层电梯组成的商住小区,分为11栋电梯高层共计108179.2㎡,安装有28部客用电梯。小区清水住房共计1082套,总建筑面积133968.79㎡,建筑密度17.56%,容积率2.2,绿化率46.95%。小区内配套设施设备、相关场地与道路均系高档材质,配有先进的信息化智能设施设备及管理人员、保安人员等。
二、经营者基本情况
四川创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9月15日在威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金5100万元,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公司现有在职员工220,具有专业技术职称20人,中级职称16人,高级职称4人。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模式,遵循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的运作方式,下设办公室、营销部、工程部、策划部、财务部、综合部、保卫部。
三、成本监审主要依据和遵循原则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
3、四川创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
4、威远县价格认证中心采集的有关资料。
(二)遵循原则
1、合法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相关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为与物业服务直接相关或者间接相关的费用。
3、对应性原则。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当与物业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相对应。
4、合理性原则。影响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各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社会公允水平。
四、成本结论公示
经测算,创宇·春天郦城前期物业超一级服务成本包括:人员费用、物业共用部分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绿化养护费、清洁卫生费、公众责任保险费、办公费、固定资产折旧、其他费用等,合计为1.82元/月/平米。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四川创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二)因创宇·春天郦城前期物业超一级服务运营尚未启动,本部分内容以包括但不限于周边经验数据、行业标准、预测(预计)数据等作为成本测算依据。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8228768
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15日
县发展改革局
县发展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