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检须知
一、年检对象
凡
二、年检时间
至。
三、申报年检应当提交的材料
1、年检报告书。(可网上)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网上)
3、《营业执照》副本(如企业有多个副本的,要提交所有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需提交有效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有法人股东的,需提交法人股东2010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从事金融、保险、证券、期货、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和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但未缴齐的公司,以及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应当提交2010年度审计报告。企业提交的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可以是针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也可以是针对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审计报告。企业法人需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没有营业额的企业需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7、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交加盖公章的所有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非法人分支机构年检需提交隶属企业2009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9、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1、2、3、4、5项材料,同时提供《备案登记通知书》(即清算组备案证明);经营范围为筹建和清理债权债务的企业,只提交1、2、3项材料,同时提供有关筹建情况或清算证明。
10、私营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还需提交《广东省私营企业党建情况统计表》。
11、登记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交的其它补充材料。
四、年检基本程序
1、企业网上申报,年检审核部门预审。
各企业于至前通过网上年检报送材料,然后按提示持有关年检资料到我局申报年检。
网上年检网址:http://wsnj.gdgs.gov.cn/wsnj/
2、提交年检材料。
3、窗口受理、审核年检材料。经办人审查企业年检材料,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者内容不完整的,不予受理,企业应在年检期限内按要求再次提交材料;逾期年检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4、通过年检的企业缴纳年检费(50元/户)。
5、凭缴款凭证到发照窗口领取加盖年检戳记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领取营业执照时必须在年检报告书内执照领取记录栏签收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