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坪山区PSLX2017001号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征集主题:关于坪山区PS-LX-2017-001号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征集状态:
开始时间:2017-03-01
结束时间:2017-03-07
联系电话:139****2907
电子邮箱:liq@psxq.gov.cn
内 容: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的要求,经我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小组审议,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项目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要求,认定为我区重点产业项目,现将遴选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项目
二、意向用地单位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
2012年***印发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汽车产业优化升级,实现由汽车工业大国向汽车工业强国转变;积极推进动力电池规模化生产,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力争形成2—3家产销规模超过百亿瓦时、具有关键材料研发生产能力的龙头企业。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项目,通过对动力电池关键技术、性能及成本方面的突破,产业化、市场化的推广,加快新能源汽车持续创新,推进我国汽车产业技术转型升级,是我国科技发展重大战略需求。
(二)可行性:
本项目拟采用企业自主研发的动力电池技术,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建设动力电池生产线,项目符合国家、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2012-2020年)》主要目标:到2020年中国电动汽车保有量达到500万辆;而据相关机构预算2016至2020年的新能源汽车产量分别达56.7、72.1、108.4、140.5和215.6万辆,累计产量分别达106.4、178.5、286.9、427.4和***3万辆,项目具有广阔的市场需求。项目将组建动力电池生产线,达产后产值300亿元,新增就业岗位5000个,带动深圳和坪山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集聚发展,对推动深圳和坪山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三)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将建设满足年产6GWh动力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能力的生产线,主要包括建设生产厂房、办公用房、员工宿舍和相关配套服务,以及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
(四)初步建设规模:根据项目建设规划,本项目建成后将达到年产6GWh动力锂离子电池的生产能力,总建筑面积不超过260000平方米,其中生产厂房面积不超过221000平方米,办公用房及员工宿舍不超过39000平方米。
四、产业准入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竞买申请人为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法人。
(二)行业类别: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修订)》(深发改〔2016〕1154号)鼓励发展类A02新能源产业中A0202中的能量型动力电池组(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2000次)。
(三)从事准入行业年限:竞买申请人从事该地块准入行业不少于5年。
(四)高新技术企业:竞买申请人应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五)产业标准:竞买申请人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六)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1.投产时间:该宗地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建设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收文回执》后6个月内。
2.投资强度:投资强度(单位土地面积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额)≥ 43000万元/公顷。
3.产出效率:用地产出(单位土地面积上的工业增加值)≥85000万元/公顷。
4.节能环保:产值能耗(单位工业总产值的能耗量)≤0.034吨标准煤/万元。
在经营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用地面积≤65000平方米
(二)用地功能:工业用地(M)
(三)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60000平方米
(四)土地供应方式:挂牌出让
(五)期限:30年
(六)权利限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意向用地企业自行承诺: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间内不擅自转让、出租竞卖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物业。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17年3月1日- 2017年3月7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陆浏览查询:
深圳政府在线(http://www.sz.gov.cn/);
坪山政府在线(http://www.psxq.gov.cn/);
联系人:卿***、李先生,联系电话:84622536、84622752。
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7年3月1日
回复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
部门回应: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2016﹞80号)要求,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应当在深圳特区报等媒体及深圳政府在线等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017年3月1日至7日,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在深圳特区报、深圳政府在线网站、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了坪山区PS-LX-2017-001号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下一步,我区将按照该方案推进项目落地。
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