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勤天汇一期住宅一期商务楼101113建筑方案修改公示的通告
明规(示)〔2016〕218号
关于勤天汇一期住宅、一期商务楼10#、11#、13#建筑方案修改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总平面规划方案,现对勤天汇一期住宅、一期商务楼10、11、13#商务楼单体建筑方案修改(详见附图)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勤天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勤天汇一期住宅、一期商务楼10#、11#、13#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以东、苏河路以西、丽江路以北地块
四、申报类型:建筑方案修改
五、项目变更基本内容:
1. 10#商业裙楼北面边线向南缩小2.1m进深,基底面积减少80.31㎡。
2.10#由原来的22层调整为30层,1-3层层高保持不变,4-30层层高调整为3.0m,建筑高度相应调整。
3.10#、11#三层以上平面图“办公室”功能调整为“服务型公寓”。
此次修改,建筑面积增加6561.19㎡,计容面积增加6556.01㎡,基底面积减少80.31㎡。变更后的规划许可图纸仍符合该地块已批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公示时间:2016年7月7日至2016年7月16日(共十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站(http://fzjhj.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规划综合组,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65311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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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天汇一期10#11#13#CAD归档.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