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961.89㎡,建筑面积为34594.7㎡.建设内容包括:区档案馆、方志馆、不动产档案馆、规划档案馆、城建档案馆等五个功能合一的综合档案馆。 项目要求:基坑监测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点:桩(坡)顶水平监测、基坑周边地表沉降、桩体深层水平位移、地下水位和建筑物沉降等监测内容。确定测点位置,而且测点位置应结合工程性质、周边环境、地下管线分布、地质条件、设计要求、施工特点、检测费用等因素综合考虑。根据基坑开挖情况,及时预报基坑开挖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状态,并提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以杜绝重大工程事故和工程灾难的发生。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及地方性文件规定,符合承包人编制的 《高明区国家综合档案馆项目第三方监测方案》 要求以及本合同特别约定。 工期要求:从基坑开始施工至基坑完成监测工作且提交全部资料为止。 发包方式:以明标抽签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合同金额:¥456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陆仟元整。固定总价包干,本合同价款含税。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10%,完成底板后支付合同价的40%,余款在完成所有监测工作且提交监测报告资料经发包方确定后一次性不计息付清。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2)地质灾害设计甲级;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 (4)测绘甲级; 3、投标人拟派项目监测负责人的要求: (1)具有测绘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须为注册测绘工程师; 4、投标人拟派项目监测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1)具有岩土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须为注册岩土工程师; 5、拟派项目监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6、投标人信誉要求: (1)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诚信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 (2)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5)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在佛山市辖区内设有固定办公驻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须为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驻企业,且具有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事项。 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高明大道东380号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二楼投资管理股二室。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法人授权委托,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被授权人近六个月(即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核对); 3、投标人拟派项目监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注册证复印件、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监测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六个月(即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核对)。 4、提交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信息的打印件,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诚信考评等级、专业技术人员等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办公场所证明文件(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6、提供投标人进驻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须能反映企业具有满足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事项内容; 7、提供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一份。 注: (1)投标人提交的社保证明材料须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2)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见易于辨认,如报名资料复印件模糊不清均不接受报名; (3)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对。现场报名人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4)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若经审查发现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存在伪造或虚假成分,我单位将否决该投标单位报名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我单位所有项目的投标报名。 抽签时间: 2020年10月15日上午9:15(不准时到场参加抽签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抽签地点: 高明区城市重建和项目代建中心副楼开标室。 其他要求说明: 1、报名单位需仔细阅读***中合同条款,抽签结果最终确定后,中标单位视为同意本项目合同所有条款,不得修改本合同; 2、中标结果将在高明区政府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并最终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需在公示结束日起15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合同的签订,逾期则视为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