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2009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0〕59号
|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2009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市南海区2009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八日
佛山市南海区2009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要求,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做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确保广东省耕地占补平衡、总量动态平衡。
二、检查依据
(一)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2009年度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指标的通知》(佛府办电〔2010〕51号);
(二)佛山市国土资源局、佛山市农业局、佛山市统计局《转发关于做好2009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国土资字〔2010〕83号);
(三)《佛山市南海区2009年度耕地保护和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责任书》。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检查工作有效开展,决定成立我区耕地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监督等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冯永康(副区长)
成 员:全 洪(区府办)
何享业(区委农村工作部)
罗坚华(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
唐建强(区农业局)
陈锦标(区统计局)
植伟生(区监察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办公室主任由罗坚华兼任,副主任由张江(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刘锦枌(区委农村工作部)、张纪文(区监察局)、何汝城(区农业局)、何小兰(区统计局)担任。
办公室成员由李国良、刘光勇、孔伟斌、薛佩华(市国土资源局南海分局)、郑杏如(区委农村工作部)、关海潮(区监察局)、简润添(区农业局)、钟定亮(区统计局)组成。办公室负责制订工作方案、计划,整理、汇总、统计、上报数据和材料等工作。
四、检查内容
(一)耕地保有量变化情况。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检查我区2009年度耕地面积变化情况,重点检查灾害损毁、建设占用、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情况,并对净增减情况及原因作出分析说明。
(二)基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检查2009年度基本农田面积变化情况,重点检查2009年度建设占用、生态退耕、绿色通道建设、农业结构调整或其他原因减少基本农田情况。检查补划基本农田情况,包括补划的地类、面积、区位和质量情况。对基本农田净增减情况及原因作出分析说明。
(三)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根据耕地占补平衡有关规定,重点检查2009年度完成法定占补平衡任务情况,包括建设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挂钩、先补后占,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情况,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情况。
(四)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情况。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有关耕地质量建设和保护的规定,重点检查现有耕地、基本农田建设情况,包括现有耕地及基本农田整理规模及比例、损毁耕地及基本农田的复垦面积及复垦率等;依据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结果和耕地地力评价成果,考核调整补划基本农田的等级变化、补充耕地及质量建设和保护情况、耕地地力建设、耕地质量监测及相关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五)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开展及本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重点检查镇(街道)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方面完善制度和保护耕地具体措施。检查2009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基本农田上图等本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区耕地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二调成果和卫星影像图下发至各镇(街道),各镇(街道)成立相应的耕地调查机构并将机构及其人员组成名单发至区耕地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在4月12日前,各镇(街道)耕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区耕地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二调成果中的耕地作为调查底图,并结合卫星影像图对本辖区内耕地和农田保护区进行实地外业调查,并将辖区内的耕地图斑(需分别标示带K和不带K耕地)和农田保护区图斑(需分别标示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及其他农用地)上图,以村委会为单位最终形成村级耕地保护分布图和基本农田保护分布图。
(三)在4月16日前,各镇(街道)耕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地调查结果填写《南海区2009年度耕地保护情况表》、《南海区2009年度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表》和《南海区2009年度耕地质量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三个表格并进行统计;根据调查情况及检查内容,以镇(街道)为单位形成一份耕地保护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和相关表格、图纸等经过镇(街道)耕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签名并加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后,一式五份报区耕地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附电子文档)。
(四)4月19日至28日,由区耕地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街道)提交的成果进行抽查和评定,并对各镇(街道)上报的表格进行汇总,综合各镇(街道)情况形成我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自查报告,并向区耕地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区耕地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报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情况,通报考核结果,对认真履行责任目标且考核结果达90分或以上的给予表扬,并在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时予以倾斜,特别是在准备开展的批文置换工作中可给予优先考虑;对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责令整改,限期补充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和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整改期间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为政府第一责任人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政府评优资格,主要党政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不能评为“称职”,由监察、国土等部门对其审批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程序依纪依法处理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六、考核标准
(一)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考核指标(占25分)。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考核指标(占25分)。
(三)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且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后,补充的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与质量不低于已占用的面积与质量(占10分)。
(四)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质量高、地力建设投入大、耕地质量监测落实(占25分)。
(五)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方面的制度和保护耕地具体措施健全得力、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上图等本年度重点工作全部完成(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一)至(三)项要求的,考核认定为合格,否则,考核认定为不合格;同时符合上述(一)至(三)项要求并且上述(四)至(五)项考核达30分或以上的,考核认定为优秀。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责任重大,为确保我区能顺利通过抽查,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镇(街道)要成立耕地调查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调查、综合协调日常事务等工作。
(二)按时完成,迎接抽查。
各镇(街道)要围绕本次检查内容,突出重点、认真调查、如实填报,确保材料数据真实反映我区耕地保护工作成绩,做好迎接省市有关部门的抽查和国家三部局以及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的督促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