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2014年度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因汕头市龙湖区2014年度第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中山东路(龙湖段)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龙湖区新海街道西南经联社(原新溪镇辖下西南经济联合社,下称新海街道西南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3163公顷,拟订如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土地的用途
本批次拟征收龙湖区新海街道西南经联社集体土地0.3163公顷,拟作为中山东路(龙湖段)项目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及地类
本批次拟征收龙湖区新海街道西南经联社集体土地0.3163公顷,土地权属为西南经联社(农用地0.3154公顷、建设用地0.0009公顷)。
三、征地补偿及安置途径
本批次征收土地根据《广东省实施
本次征收新海街道西南经联社集体土地0.3163公顷,按征收土地面积15%比例划留留用地0.0474公顷,具体用地的划留与审批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产生的报批费用按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汕发〔2009〕10号)有关规定执行。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
2020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