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汕头市濠江区明亮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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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1日发表
经查,汕头市濠江区明亮幼儿园目前无实际招生及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令 第741号修订)第五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汕头市濠江区明亮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于2021年8月31日到期后自然废止,不再具备办学资格,不得再以原机构名义(汕头市濠江区明亮幼儿园)从事任何办学活动。
汕头市濠江区教育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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