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汕府办〔2013〕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2012年,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应急办的直接指导下,紧紧围绕“无急可应、有急能应”的终极目标,以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为龙头,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为重点,以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引导为突破口,以增强公众应急避险和应急救助能力为抓手,在提升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快应急平台建设,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为建设美丽幸福汕头做出积极贡献。根据《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相关要求,1月7日至10日,市政府组成考核组对我市各区县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检查。
经检查组认真考核,并综合各方面情况,评为优秀单位2个:龙湖区、金平区人民政府;评为良好单位5个:潮阳区、澄海区、濠江区、潮南区、南澳县人民政府。对以上优秀、良好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取得更大的成绩;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要向他们学习,采取更加有效措施,狠抓薄弱环节,扎实做好各项应急管理工作,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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