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三项措施推进河长制管理
一是抓好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各“河长”、“河段长”负责督导本辖区内河道及水源地周边、重点是沿河村庄及河渠坑塘的垃圾和水面漂浮物等进行集中清理,确保不留死角,清理到位,有效巩固前期治理成果,实现环境综合整治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二是抓好重点河道综合治理。各镇(街道、区)结合各地实际,深入开展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落实“河长”制管理各项工作任务,按照“一河一策”环境治理方案,集中开展综合治理。在市一级,全市按照“一河一策”要求,重点治理界河流域和罗山河流域。一是界河流域现阶段河道整治规划2015年项目。规划总长度6.9公里,建设内容:河道疏浚、河堤加固修复及滩地、堤防草皮护坡、排水涵洞建设,总投资3000万元;二是罗山河支流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罗山河支流玲珑和大秦家两段,规划总长度2.3公里,其中玲珑段干流长0.6公里、支流长0.4公里;大秦家段长1.3公里,建设内容:河道疏浚、河堤加固修复、堤防草皮护坡,总投资1059万元。在镇一级,各镇(街道、区)按照市“河长”制管理办公室的要求,继续做好辖区内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14个镇(街道、区)每个都安排河道治理任务,河道治理14条,总长度14.6公里,总投资达3000万元。
三是抓好水政监察执法。加强日常巡查,维护河道正常管理秩序。加强河道及水源地执法巡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肃查处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破坏河道及水源地环境行为,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处理。在汛前结合防汛检查,对全市“河长”制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对各镇(街道、区)所辖河道内阻水障碍进行集中清理整顿,确保河道行洪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