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圳市龙岗区房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征询公众意见结果的公告
为了加强龙岗区既有房屋安全维护和管理,规范房屋安全使用过程房屋责任主体及企业市场行为,增强房屋责任主体及企业在房屋使用过程的守法和安全责任意识;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我局结合龙岗辖区实际,起草了《深圳市龙岗区房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确保《实施细则》的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加强社会参与和监督。我局于2019年10月29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19年11月28日征询结束共收到社会公众意见一份3条意见(详见***)。现将公开征集意见结果进行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房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众反馈意见汇总表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2月2日
(联系人:付欢凯,联系电话:28589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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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房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众反馈意见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