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维稳中心调解首宗医疗纠纷 患者获30万元补偿
本报讯 记者苏力报道:3年前一次手术后,女工黄凤兰眼睛重影、走路变得不协调,3年来,为求补偿,其丈夫胡圣健“医闹”不休,医院以工作被严重干扰,一纸诉状将两人告到香洲区法院。近日,经过香洲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解,双方终于以30万元补偿等条件和解。
2007年3月,因为头疼,在德豪润达公司工作的黄凤兰前往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就诊。确诊后,在神经外科接受了 “右侧镰旁脑膜瘤切除术”,术后她却眼睛重影,走路也变得不协调。丈夫胡圣健认为这是医疗事故。但2008年,经过珠海市和广东省医学会鉴定,均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可鉴定书同时也认定,医方存在手术操作经验欠丰富等责任。
胡圣健以此向医院提出100万元赔偿,遭到院方拒绝,仅同意进行后续治疗至康复,补偿金不会超过3万元,双方自此僵持,黄凤兰一直住在中大五院。
3年来,胡圣健几乎每天向医院讨要补偿,他还曾带刀闯进院长办公室,惊动了110,严重干扰院方正常工作。今年,中大五院一纸诉状将两人告到香洲区法院,夫妇面临诉讼。
香洲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介入,让事件出现了转机。尽管该中心7月才正式成立,但4月份已介入此事。最近6个月,维稳中心组织了街道办、卫生局等多家成员单位,不断做老胡和医院的工作,面对面谈判和单独沟通不下20次,从法律到人性,慢慢解开双方心结,逐渐减少双方争议。
最终,医院同意给予黄凤兰30万元补偿款,同时免收康复期间所有医疗费,并赠送轮椅等器械。胡黄夫妇俩也拿到补偿后就办理出院手续,返回江西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