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条目标责任努力实现消防四个绝不发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工作部署,全力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黔西南州公安局与全州各县市公安局和顶效开发区公安分局签订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责任状,22条目标责任推进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努力实现“四个绝不发生”。
黔西南州公安局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22条目标责任分为动员部署、火灾防范、灭火救援、宣传教育、档案整理和信息上报、确保工作实效等6个部分22项内容。
责任目标要求:提请政府召开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动员部署会议,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真正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发动各级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参与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制定工作奖惩措施,提请政府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宣传、奖励等工作。
责任目标明确:公安消防部门要根据《黔西南州消防支队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执法工作量基准和考评办法》完成检查单位、发现隐患、整改隐患、政府挂牌督办重大隐患、临时查封、责令“三停”、罚款、拘留等八项执法工作量。各县(市)公安局对街道、乡镇实行网格化排查整治,每月排查25%的单位、场所及社区、村庄,确保十八大召开前全面排查一遍网格内的单位、场所以及社区、村庄,及时消除火灾隐患。7月份,积极在报刊、社会单位发布“四个能力”自查考评通告,组织重点单位管理人召开部署会议,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落实重点单位“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档案。7月份,各县(市)、顶效开发区全部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开通“96119”举报热线电话,结合实际建立受理查处、分类移送、***督办、分析研判、集中整治、曝光奖励等工作机制,及时受理查处、反馈答复、落实奖励。7月份起,开展市政消火栓专项治理工作,并书面报告本级政府,提请政府年内完成辖区市政消火栓达标验收工作;从7月份起,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按照每月25%的比例完成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十八大召开前完成全部培训工作。
责任目标要求: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石油化工企业、大型商场和市场等保卫目标进行实地调研,8月底前修订完善各类灭火救援应急预案,9月底前,制定重特大灾害事故跨区域灭火救援预案。针对辖区重点单位进行情况熟悉和开展建筑消防设施调查测试。9月底前,对辖区重点单位进行情况熟悉,逐一制定“六熟悉”卡;消防支队和大中队分别对本级灭火救援预案单位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30次的实战演练,其中无预案演练次数不得少于总数的50%;按照上级要求进入等级战备,落实各项执勤战备要求,定期开展战备检查、督导;消防支队、执勤中队定期进行装备技术检查、维护,确保应急装备物资储备、战勤保障预案编制到位,组织开展社会联勤单位参加的战勤保障实战演练。
责任目标明确: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消防宣传报道力度,***报道工作动态、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按照《黔西南州消防支队宣传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完成宣传报道工作量。广泛开展“人人参与消防、共创平安和谐”为主题的消防疏散演练、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志愿服务、文艺演出等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向社会广泛发放,并在公众聚集场所、旅游景点等地张贴知识挂图;在车站、码头、机场、歌舞厅、影剧院、商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工作;广泛利用大型广告牌、楼宇电视、橱窗、展板、公告栏、街头电子显示屏、灯箱广告、手机短信、微博等各种形式进行消防常识宣传;组织群众到消防站体验、学习,组织消防宣传车等深入社区、企业、农村等场所开展面对面消防宣传教育。
责任目标强调:凡检查过的社会单位必须建立档案,并明确主责监督员,定期***检查,确保不再产生新的火灾隐患;各县(市)公安局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数据,经主要领导审核后按要求上报。凡检查过的单位必须查清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并做到检查档案、台账、纸质文书、被检查单位留存的文书相符,经得起部局、省厅的督察检查,达到“检查一家、整改一家”的良好效果。严格按照省厅和州局执法质量的相关工作要求开展执法工作,不发生被上级通报的现象。
通过22项目标任务,努力实现黔西南州决不发生重特大和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决不发生违反“五条禁令”、亡人责任事故、自杀事件和刑事案件;决不发生涉及黔西南消防的负面网络炒作事件和严重信访事件;决不发生情节较重、严重的违纪行为。
根据责任目标,州公安局将适时开展检查考评,对在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火灾防范工作、灭火救援工作、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内容或者发生第22条控制指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