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印象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征集公告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现对东山印象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征集,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东山印象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二、征集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20-83520501
征集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83***0115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山新河浦片区。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4600万元,该项目用地约30公顷,北至中山路、西至东湖路、东至达道路、南至东湖公园,包含新河浦各向的主要出入口,涉及新河浦社区、德安社区、培正社区、启明社区、寺贝社区、达道北社区。聚焦“革命红迹”,“风貌红迹”、“网红业态”,打造红色文化路径闭环、建设革命主题红墙、激活代表性历史红楼以及全面盘活红楼公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征集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2.征集内容:本次征集内容为大东山印象环境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具体如下:
(1)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进行前期研究,并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和深度等要求,编制符合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各项基础资料及专题资料的收集;因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而出现的反复修改、深化工作,以及其他配套服务工作(含配合招标人准备报审材料,并向评审委员会详细汇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及解答评审委员会的问题);根据招标人、各级主管部门、各级审批部门审查组的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和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确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査,并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征集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按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3)上述工作及其他费用等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最高投标限价:本次征集最高投标限价为12.53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已包含所需的场地费及专家评审费等相关费用。编制费用按可研批复投资金额作为计费基数进行结算,行业调整系数为0.8,复杂系数1.0,最终费用不得超过概算批复中的相应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
4.报价方式:投标人在征集文件给定的报价格式上,填报下浮率(下浮率不低于20%)及投标报价。
5.时间要求:须在委托人发出指令后10个日历天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 4 月 15 日至 4 月20 日。
(二)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 4 月 20 日9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20年 4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地点: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楼会议室)。
(三)开标时间:2020年 4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已按征集公告***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征集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暂没有书面拒绝投标的单位)。
注: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不得同时在同一征集项目中参与投标,否则,全部取消投标资格。
九、资格审查方式:
(一)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均为征集失败。征集人分析征集失败原因,修正征集方案,重新组织征集。
十、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市越秀区信息网(http://www.yuexiu.gov.cn/)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征集公告及征集内容有异议的,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电话:020- 83520501,联系人:杜工;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51号。
十二、本公告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www.yuexiu.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信息网发布。
十三、其他:
1.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征集人有权在征集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2.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征集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十四、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征集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征集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征集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6.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十五、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开征集保障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公开征集工作稳妥有序开展,现将本项目在开评标期间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身体出现发热(高于37.3°C)、乏力、肌肉酸痛、咳嗽等症状以及来自湖北地区且隔离未满14天的各类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开评标活动。
二、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安排1名投标人代表参与开标工作,投标人代表进入大楼前须自觉配合做好体温测量、身份证原件信息和防疫信息登记、填写承诺书(详见***)等工作。防疫信息要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现场办理业务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尽量分散等候、隔空就坐,业务办理完毕立即离场。人流较多时,必须服从分流安排,自觉维护良好秩序。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征集人: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征集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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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声明.docx
***2-个人健康承诺.docx
***3-东山项目征集文件.doc
***4-可研编制合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