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海东交通局认真开展交通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内部管理,推进工作规范高效开展,从源头上加大预防和惩治腐败力度,海东交通局按照地区纪委有关要求,结合实行党务公开,在交通系统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
通过排查将局长及各县交通局局长确定为一级风险岗位,由上级纪检部门及各单位重点监控;将副局长及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确定为二级风险岗位,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监控;将一般干部确定为三级风险岗位,由分管领导及各科室(单位)负责人监控。同时,结合交通业务工作实际,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审批管理权,交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权,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权,物资采购和使用管理权,运管、海事、路政等交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管理权,财务管理权和车辆管理初步确定了廉政风险点。
下一步,着重从以下方面入手,做好交通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一是优化办事程序,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透明度,优化业务流程,确保各岗位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接受社会监督,有效规避风险。二是认真落实公路建设市场有关规章制度,有效预防和严肃查处挂靠资质、出具假业绩、假人员等违规行为,严格设计变更审批权限和程序,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业主行为,严把工程质量关。三是重点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管,对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纠正处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始终在健康、快速、有序的轨道上运行。四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按照《青海省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项目价款拨付程序,坚持关口前移,防范在先,确保工程优质、干部廉洁、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