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开展房屋管理事务性服务项目的采购工作,现通过征集方式择优遴选采购工作的招标代理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代理服务范围
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参加条件
(一)报名单位须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资格,是已在广州市财政局备案、已纳入广州政府采购项目管理系统的代理机构。
(二)报名人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报名时须提交企业的相关资料
报名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工作方案、近三年类似采购项目的工作业绩(需提供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或委托书)、报价和承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全部资料一式两份,
报名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四、其他
(一)网上公示时间: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19日。
(二)报名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4月22日上午9:30~11:00。
(三)报名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28号309室,联系人:王璇,联系电话:83178637、83178633。
特此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房屋管理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