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包1广太工商所公务车包2南径工商所公务车项目询价公告
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普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就“包1:广太工商所公务车;包2:南径工商所公务车”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普采[2013]xj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普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包1:广太工商所公务车;包2:南径工商所公务车项目
三、采购预算:包1:人民币119800.00元;包2:人民币1198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1
广太工商所公务车
辆
1
2
南径工商所公务车
辆
1
(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从事本项目生产或销售的企业;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不良纪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核):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受委托人必须是报名企业的在职员工)];
2.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6.近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报名资料由集中采购机构人员会同采购人代表现场进行资格核查,只有通过核查合格的投标商,才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七、报名时间、地点、供应商产生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01月28日至2013年02月01日下午17:00止(办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接受报名单位: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3、报名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4、供应商产生办法: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不超过五家,全部作为正式报价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超过五家时,以随机抽取方式选取五家作为正式报价人;抽取时间:2013年02月01日下午17:30。
八、符合资格的询价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02月04日下午17:00前(上班时间)到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02月07日14时40分。
十、接受递交投标文件单位: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十二、询价时间:2013年02月07日15时00分。
十三、开标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十四、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普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采购人联系人:江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135****9585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姓名:蔡***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663-2241151
采购文件处
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13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