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转诊屏山县开启看病省钱模式
在大家的眼里,屏山县新市镇椒园村的赵某是一个另类。8月1日因外伤致右侧胫腓骨骨折的赵某,经新市镇中心卫生院转入宜宾市体育骨科医院手术治疗。8月6日,她居然又转回来了,直到8月20日出院。大家一生病都习惯往大医院跑,为什么她还转回小医院来了呢?
赵某给我们揭开了谜底。她告诉我们,到大医院看病,医药住院费比屏山县贵了不少,床位还紧张。转回新市镇中心医院住院半个月,总共用了 2158.10 元,新农合补偿了1852.30 元,自己才花了305.80元,而且方便亲人照顾,相当划算。
其实,使基层成为老百姓看病就医的首选,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
制定办法 引导就近就地就医
为合理调节病人流向,减轻病人负担,2014年初,屏山县就制订了《新农合病人转诊转院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纵向合作和与上级医疗机构间的联系,引导病人就近就地就医。
《暂行办法》规定,住院病人首诊后,按照病人自愿与医院会诊相结合、逐级转诊、实行双向转诊原则进行转诊。参合患者(非危、急、重及特殊病种患者)需住院治疗的,原则上在本辖区乡镇级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因医疗服务条件限制对参合患者无法诊治的,应逐级转往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救治。上级医疗机构接诊的转诊(转院)患者,经治疗病情稳定后,可以转回下级医疗机构进行恢复性(康复性)治疗。需转诊转院的必须按《暂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暂行办法》转诊转院的住院病人报销比例按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补偿标准下浮8%,病情稳定以后从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转回县内或从县级医疗机构转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继续的报销比例上浮5%,以此鼓励实行双向转诊。
双向转诊 为群众带来真实惠
落实双向转诊后,县外就诊率明显下降。2013年1-8月,县外住院率为26.50%,2014年1-8月,县外住院率为18.71%,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79%。从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来看,2014 年1-4月未实行双向转诊之前,市级医疗机构平均每月就诊人次为 509 人次,2014 年5-8月实行之后,平均每月就诊人次为216人次,下降了57.6%,下降显著。
群众也感受到了双向转诊带来的真正实惠。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最高只能报60%,县内就诊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从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患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根据病情转回本县定点医疗机构连续治疗(当日出院办理入院)的,报销比例按相应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标准提高5%给予报销,报销比例最高就可达到95%。
部门动作 加大基层投入 规范医疗服务
屏山县大乘镇中心卫生院的李艳龙院长告诉我们,现在的中心卫生院血尿常规、B超等都可以做,甚至可以做一些小手术,还不用到处跑上跑下,费用还非常低。家人生病如果不是太大的问题其实不需要往大医院跑,实在要到大医院去的时候再去。但现在还是转出去的多,转回来的少。
屏山县卫生局有关人员表示,在基层无论门诊还是住院,老百姓都将享受更高比例报销。但要真正做到双向转诊,上下联动,必须要在观念上有所突破。下一步将通过加大基层医疗机构和基层卫生人员投入、优化医疗服务、加大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逐步建立规范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医疗服务模式,确保群众就诊权益。
张忠银 曹鹏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李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