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县四举措加强森林防火工作
全县按照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加强全县森林防火工作。
一、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全县干部职工(包括村干部)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必须按要求到岗到位。县直各部门及时安排人员到所包保的乡镇进行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确保森林防火工作有序开展。在森林防火期间,所有涉及人员的通讯工具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
二、加强宣传动员,提高群众防火意识。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群、电视台、报纸、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宣传森林防火防范措施,组织全县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毕节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和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全县各乡村组干部会议和群众会议,将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宣传到户到人,并要求严格遵守。
三、倡导文明祭祀,树立文明新风尚。倡导用送鲜花、植树等祭祀。凡是带鞭炮、香、蜡、纸、烛送灯、扫墓的,除鲜花、挂亲纸、贡品外,一律没收。凡是动用公车送灯、上坟扫墓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赫委办字〔2012〕50号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四、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工作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不听从指挥、不服从管理,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或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县纪委监察局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