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行政执法局三严控护航高考中考
一、严控城区噪音源。2016年6月6日至8日(高考)、2016年6月12日至15日(中考)期间,该局张贴了《高考、中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50张,向市民发放了《温馨提示》3000份,公示了7条禁噪事项,分别为:(一)禁止城区歌舞厅从事营业活动;(二)禁止各类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三)禁止在公共场所(含居住小区)组织娱乐、健身、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四)禁止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功放、高音喇叭、敲锣打鼓或采用其它发出高分贝音响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五)禁止建筑施工在考试午休时间(12:00~14:30)、晚自习和休息间(19:00~次日6:00)施工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其中,距考试考点200米内的建筑工程全天禁止施工作业;(六)机动车辆在城区范围内行驶禁止鸣笛;(七)依法从严控制县城区内其它噪声源的噪声排放。
二、严控考场周边摆摊设点。按照规定,局执法大队组织专人管好考场周边秩序,严禁摆摊设点。
三、严控学生住宿区卫生。按照相关规定,环卫局指定专人管好学生住宿区卫生,严控一切不卫生行为。(县城市行政区执法局 熊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