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局省粮食局圆满完成2012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的范围、内容和进度,省粮食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发行和中储粮兰州分公司,于2012年3月25日至5月20日,对我省存储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及国有粮食企业的商品粮进行了全面检查。对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的商品粮库存进行了全面调查,圆满完成了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任务。
一是及时与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发行、中储粮兰州分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制定了我省2012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进行安排。二是会同中储粮兰州分公司对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及承储国有粮食企业的商品粮进行了分解登统,并将综合后的《实际储存库点粮食库存分解登统表》及时下发各州(地、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为开展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提供了依据。三是督促各州(地、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库(点)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要求,安排检查人员、准备检查器材和有关文件资料,并指导辖区内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做好自查工作。四是制定了《青海省2012年库存粮食质量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确定了省级复查库点和扦样库点,明确了扦样人员和工作纪律,确保省级复查比例占纳入检查范围粮食总量的20%以上,确保扦取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五是制定了粮食库存复查工作方案,组成粮食库存复查工作小组,按照纳入检查范围粮食总量的20%的比例,对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六个库点进行了复查,并协调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发行等部门派出人员对复查工作进行全程***和监督,确保了省级复查工作的严肃性和真实性。六是督促各企业结合本次粮食库存质量检查,进一步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配齐消防、防汛器材、库房避雷等安全设施设备,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开展防汛、防火等演练,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各类性质粮食安全生产和储粮安全。
此次粮食库存检查,全省粮食库存账实相符,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质量整体状况良好,抽查样品质量指标综合合格率、宜存率均为100%;无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