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措并举确保两节期间畜牧业生产安全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市畜牧局积极行动,落实责任,从源头上把住“两节”期间畜禽产品质量关,维护良好的畜禽产品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为全市人民节日提供安全的畜禽产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双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定岗定责,责任到人。对全市养殖场、屠宰场及市场经营户进行全面监管,严防病死动物及死因不明、未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物及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确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是落实养殖环节监管。监督指导养殖场户完善免疫、消毒、用药、用料及动物疫病预防、监测等档案记录;切实加强饲养管理,科学用药、用料、严格执行休药期等规定;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采取强制措施,严格实行“四不准一处理”原则,确保从源头上抓好防疫和畜产品的安全。
三是强化检疫监管。严把出栏关,加强产地检疫工作,对出栏畜禽实施产地检疫,严防染疫动物出场、销售,同时进行“瘦肉精”检测;严把屠宰关,定点屠宰场生猪宰前必须做到“瘦肉精”检测;严把外调关,对外调生猪做到每出栏一批,必检测一批,检测面达到100%。切实做到不检测不屠宰、不检测不外运,切实保证肉食品质量安全。
四是严格监督执法。以县区为单位,对辖区内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巡查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限期整改,对质量安全难以保证的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打击非法出售、收购调运、屠宰加工、经营销售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
五是健全应急机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应对突发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做好 “两节”期间的应急值守,严格执行“两节”期间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一旦发生畜禽群体性发病或死亡的,将立即组织排查,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果断处置,确保双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