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财政局多举措规范行政执法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处罚事前法律审核制度。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要将处罚决定送法制机构进行法律审核,法制机构要对行政处罚从程序、法律适用、文书格式等各方面进行法律把关,保证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有效,降低复议、诉讼风险。
二是认真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法律审核职能。规范履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法律审核程序,在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认真办理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确保审批、许可行为合法合规。
三是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畅通复议渠道,规范复议办案程序,创新复议办理方式,提高复议效率,充分发挥其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作用。对行政应诉工作,要明确各执法机构在应诉过程中的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维护财政部门的合法权益。
四是适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今年,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涉及财政行政处罚处理、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内容,进一步统一执法文书格式要求,提高案卷制作水平。
五是积极探索对财政业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有效检查和监控的途径。加强对局执法机构、各乡镇财政部门的检查考核和业务指导,开展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