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
3年内确保全市至少新建农房3万户 力争3年改造完成农村危旧房1.2万户
日前,《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正式下发。《意见》就我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工作要求、政策扶持措施、组织保障作出规定。
《意见》明确了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工作目标:从2009年开始,用3年时间,每年确保新建农村住房1万户,力争达到1.2万户。在农村危旧房改造方面,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每年改造完成4000户,2009年优先改造一级危房。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统筹安排、配套建设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和垃圾收集、沼气和供气、供热及科教文卫等设施。5年内,全市年均投资6亿元左右,农村主要街道全部达标硬化,“村村通”与“村内通”实现通畅连接。
我市将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要求,引导条件成熟的能够集中成片改造或建设的地方先行启动,让经济条件较好、建房积极性较高的农户率先启动,分期分批展开。全市根据不同情况分六类组织实施:即撤村建居型、小城镇集聚型、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型、村庄整治改造型、逐步撤并型、整村迁建型。同时,分期分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在政策扶持措施方面,市级财政自2009年开始,连续3年设立专项资金,根据县区财政状况、新建住房和危房改造数量,给予奖励补助。各级扶持“三农”的资金,将优先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苏国权 乔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