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等部门规范药品招标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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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2日发表
针对市民信访反映的有关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等部门采取措施规范本市药品招标采购工作。近期,有市民来信反映本市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根据杨晓渡副市长批示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召开市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市民反映的同品种规格中标价和零售价上海相对较高,中标价与零售价差价较大等问题进行梳理分析,会同市卫生局、物价局等部门对原先制定的办法进行调整。目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进一步明确招标企业资质要求,对中标药品监管实施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取消投标企业提供一年内当地有资质的药品检验机构出具药品检验报告书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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