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济南)中小企业合作区引进人才将获这些补贴
日前,《济南市加快中德(济南)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发展若干政策》正式印发,以推动中德(济南)中小企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建设发展,着力打造对德(欧)合作的重要平台。
2016年,济南中德中小企业协同创新中心暨德国科技孵化器启用(资料片)
实地经济项目
入地可按底价出让
济南将优先保障合作区土地利用规模,合作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实行单列并优先安排。纳入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的重点制造业项目,优先列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给予优先支持。实体经济项目用地可按不低于工业用地出让最低限价标准的70%及土地成本确定的土地出让底价出让。
积极借鉴先进地区开发经验,合作区内的实体经济项目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选择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由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用地方式和出让期限。深化土地差别化供应机制改革,综合运用差别地价、弹性年期、集约奖励、需求管控、土地租赁等制度,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用地成本。积极开展工业地产试点,在不改变功能和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对标准厂房分割转让。经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城乡规划等部门充分论证,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可仍按工业用途管理。
开展项目承诺制试点
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
在园区开发政策方面,合作区要创新基础设施开发运营模式,加强与股权投资基金、政策性保险、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金融工具紧密结合,建立以引导基金、资本金注入、投资补贴、贴保贴息等多元化、组合式的政府资金投入方式,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投资。鼓励探索实施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双头开发模式进行片区开发,采用PPP、委托经营、特许经营、股权转让、建设移交(BT)、建设经营移交(BOT)等灵活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合作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开发建设运营,切实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联合社会资本发起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积极利用开发性金融、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手段,拓宽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
加快推进合作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鼓励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等绿色建筑,着力打造生态产业园。探索打造“创新街区(地区)”等新型城市产业空间模式,助推新型城市科技园区建设发展。鼓励产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园区开发运营企业参与合作区开发建设,运营特色产业园区。
在合作区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开工项目实行先建后验管理模式。
合作区内引进硕士博士
将获得千元租房补贴
合作区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除享受省、市、区相关人才政策外,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外资独资或中外合资的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可按照认定的实到外资额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用于引进国外专家和管理团队等。
支持合作区引入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人才实训体系,培育具有良好“工匠精神”的产业人才。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对企业急需的外国人才提供更加便利的来华工作许可管理服务。给予外国高端人才办理3年及以上工作许可延期,给予外国专业人才办理2年工作许可延期。其子女在我市国际学校就学,由济南高新区给予学费补贴。人才本人在我市国际医院就诊,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可享受医疗保健绿色通道待遇。
合作区内经认定的龙头企业高级管理人才按个人年度工资薪金收入(以下简称年收入)贡献额度予以分档奖励。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按个人年收入贡献的45%予以奖励,其他高级管理人才按个人年收入贡献的40%予以奖励(最多8人)。重点企业科技骨干人才按个人年收入及其贡献额度予以分档奖励。企业总工程师、首席技术官以及研发部门承担重大技术攻关或产品开发项目的高级技术研发人才(最多8人),个人年收入100万元(含)以上的,按其年收入贡献的40%予以奖励;个人年收入50万元(含)以上的,按其年收入贡献的15%予以奖励。
合作区内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分别按每月1500元、1000元的标准给予租房和生活补贴,最长3年。
编辑: 曹超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