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阳县从非师范类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根据《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非师范类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为88人。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为52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为36人。具体计划见附表。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范围。国家计划招生的全日制正规普通院校应届、择业期内尚未就业的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范围。国家计划招生的全日制正规普通院校医学类专业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报考县直医疗单位的第一学历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镇卫生院的第一学历须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条件
拥护***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济阳县户籍或济阳县户籍生源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招聘专业要求;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单位确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报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应为非在编在职人员,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考试内容
(一)笔试内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为高中文化程度政治、语文、数学和相关知识,合并为综合试卷;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为相关医学专业知识,不同专业对应不同试卷。
(二)面试内容。参照公务员招考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报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还要测试相关医学专业知识。
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
四、报名
时间:2007年10月30日—3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17:00
地点:县人才市场 联系电话:84236911 84232768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人限报一个单位和职位。
报考县直医疗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限报一个单位和专业,可兼报镇卫生院一个专业;报考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尚未落户的提交户口迁移证)或济阳县户籍生源的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如持有医师(护士)执业证书,报名时一并提交。考务费每人100元。
五、考试、考核、体检
(一)笔试
笔试时间为2007年11月4日,上午9:00—11:00。
具体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单位和职位(专业),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按报名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等于或超过招聘计划3倍的,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报考县直医疗单位同时兼报镇卫生院,按1:3的比例未能进入县直医疗单位面试范围的,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笔试成绩和报考专业,可参与镇卫生院进入面试人员的竞争,但不得突破1:3的比例。
(二)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考核
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确定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相关条件量化赋分。
1、2006年参加我县“三支一扶”的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中加2分。
2、报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考试总成绩中加1分;持有执业医师证的在考试总成绩中加2分;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证或执业护士证的在考试总成绩中加1分。
(四)体检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赋分确定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单位和职位(专业),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报考县直医疗单位同时兼报镇卫生院,按1:1的比例未能进入县直医疗单位体检范围的,本着自愿的原则,按总成绩和报考专业,可参与镇卫生院进入体检人员的竞争,但不得突破1:1的比例。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办法,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对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招聘单位和职位(专业),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填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有关手续。
聘用单位与受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岗位确定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中共济阳县委组织部 济阳县人事局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计划表 | |||
单 位 | 招聘计划 | 专 业 | 备注 |
县综合服务中心 | 1 | 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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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贸易局事业 | 1 | 计算机、机械类、文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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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 2 | 法律、汉语言文学等文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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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 2 | 法律、文秘、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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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局 | 1 | 建筑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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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教育局(培训中心) | 1 | 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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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低保办 | 2 | 财会、管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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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1 | 人力资源管理、文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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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办公室 | 1 | 计算机、文秘、法律、劳动与社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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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险处 | 1 | 财会、金融、文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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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办公室 | 1 | 财会、金融、文秘、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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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事业 | 2 | 财会、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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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 2 | 计算机、临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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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国土所 | 3 | 计算机、文秘、工程类、国土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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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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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事业站 | 1 | 农经、农学、植保、食品科学、土壤化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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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事业站 | 1 |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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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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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事业及灌区 | 1 | 建筑、水利、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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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 | 1 | 计算机、法律、声乐器乐舞蹈、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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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畜牧站 | 4 | 计算机、文秘、兽医、畜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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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局 | 1 | 机械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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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 | 1 | 管理类、财会、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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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监测站 | 1 | 法律、环境工程类、生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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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北办事处(社会事务局) | 2 | 规划类、日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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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局 | 1 | 韩语、英语、财会、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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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工勤) | 2 | 计算机、文秘、财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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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河镇 | 2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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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新闻)中心 | 8 | 汉语言文学、政治、历史、新闻、法律等文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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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 1 | 计算机、大气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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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局 | 1 | 播音主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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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局 | 1 | 园林设计、排水、路桥、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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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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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 ||||||
单 位 | 临床 | 中医 | 护理 | 检验(或临床) | 影像诊断(或临床) | 合计 |
县医院 | 4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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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中医院 | 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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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保健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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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结防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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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疾控中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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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镇卫生院 | 8 |
| 4 | 2 | 2 | 16 |
总 计 | 22 | 1 | 9 | 2 | 2 | 36 |
注:1、镇卫生院中临床专业包括:临床、全科医学、中西医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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