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圆满完成2015年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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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16日发表
近年来,市财政逐步加大对廉租住房补贴力度,2015年,与市住建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了全市廉租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为王益区、印台区、耀州区、新区内具有城镇常住户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米以内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发放标准为6.7元/月,发放方式从今年1月起由各级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根据公示结果编制《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发放表》,报同级财政部门委托商业银行统一上卡发放。
2015年,全市廉租住房补贴发放金额共计4459万元,惠及全市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11***8户,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598户,其中市本级享受廉租住房补贴的有678户2015人发放金额共计222万元,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36户。
网络编辑:仇婷
信息审核:宋育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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