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苑小区周边地块房屋征收项目被征收人选择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公告
新苑小区周边地块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全体被征收人:
按照宿迁市2020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宿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新苑小区周边地块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现对已报名的评估机构进行公示,供被征收人协商选择。
一、本项目拟委托两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共同承担评估工作,被征收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从已报名的评估机构(具体名单附后)中协商选定两家作为本征收项目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将协商结果书面告知房屋征收部门。
二、协商选定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5日。
三、如被征收人协商选择不成,将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投票决定或者通过摇号、抽签等方式决定。
特此公告。
***:1、已报名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排名按报名先后顺序排列).rar;
2、已报名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2年内工作业绩、在手工作量等基本情况.rar;
3、近期市房屋征收部门信用评价.rar。
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