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
12月27日上午,淄川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区人民会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涌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唐凤德、路英霞、郭成宏、李长文、晏明君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郭亦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杨福信,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测评;审议和表决通过了选举委员会有关组成人员辞职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淄川区2021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淄川区2021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淄川区“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接受周婷辞去淄川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决定接受袁鹏辞去淄川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决定接受乔秀峰辞去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决定任命冯炳涛为淄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决定冯炳涛为淄川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决定任命翟磊为淄川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翟磊为淄川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决定任命国建良为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决定国建良为淄川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会议还任免了区人民法院有关审判人员职务。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冯炳涛、翟磊、国建良分别进行了宪法宣誓和表态发言。
淄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冯炳涛进行宪法宣誓
淄川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翟磊进行宪法宣誓
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代理检察长国建良进行宪法宣誓
冯炳涛作表态讲话。他说,将牢记组织嘱托和人民期望,永葆忠诚之心,旗帜鲜明讲政治;永葆进取之心,担当实干谋发展;永葆团结之心,凝心聚力干事业;永葆为民之心,牢记宗旨惠民生;永葆敬畏之心,秉公用权守底线,全力答好富强淄川、美丽淄川、幸福淄川、实干淄川四张答卷,奋力争当淄博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
李涌在讲话中指出,这一决定任命,标志着地方权力机关对被任命人员法定地位的确定,凝聚着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对被任命人员的信任,也寄托着全区人民的希望和重托,相信被任命人员一定会不负重托,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担当作为,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主任、副主任,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淄川融媒 记者 吕林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