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差别化(黄色)应急管控的紧急通知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预警预测,受北方污染传输过程增多、湿度较大、大气扩散不利条件影响,预计空气污染将进一步加重,为有效应对污染过程,最大限度地减少内源污染影响,按照《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决定自12月16日0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差别化(黄色)应急响应机制,落实以下应急管控措施:
1.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2.根据市污防指办《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通知》明确786个工业源、194个扬尘源清单管控要求,各地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对铸造、水泥、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等重点排污单位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对应急减排清单之外的主要污染物涉及烟尘、废气、粉尘排放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实施停限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
3.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船舶修造企业暂停露天喷涂作业;
4.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室外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5.施工工地的土方开挖、路面开挖、路面洗刨、土方运输、楼层垃圾清扫作业以及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作业暂停;
6.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对裸露地面、物料堆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
7.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堆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8.散装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沙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9.结合气温实际,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
10.禁止露天烧烤;
11.在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各地、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组织对工业企业、工地、道路、机动车等大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并组织夜查。各地、各部门每日14:00时前,将当日管控落实情况报市污防指办,管控取消时间另行通知。
宿迁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