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环保分局强化制度建设切实抓好工作
一是大力推行行政行为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受理承诺制、限期办理制、否定告知制,将审批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等各项内容在网络和公开栏上公开,印发了宣传手册,公布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监督。坚持“六公开”和“四把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产生。
二是认真执行行政责任制。局党组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把落实、推行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提高和深化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实施各项规章制度,把好项目审批、项目验收、排污收费、行政处罚等四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进一步深化行风工作。
三是认真贯彻“三重一大”保廉制度。对重大项目、重大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一律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办理,较好避免了决策失误和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