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前区民政局圆满完成低保户取暖费专项审批工作
为解决低保户家庭取暖困难问题,2018年9月17日至21日站前区民政局联合站前区财政局对七个街道办事处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取暖费专项审核工作。 为做好此项工作,站前区社会救助科高度重视市局通知,立即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以站前区民政局为责任主体,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按照实名、实数发放此次补贴,杜绝虚报冒领等现象的发生。要求各街道大力宣传补贴政策,把审批时间和所需证件粘贴显著位置予以公告。在审批过程中做到在阳光下运行,低保户在申报过程中必须持户口本、低保证、房证、供暖证(四证统一),统一报到街道办事处,最后由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工作人员复审并盖章,并计划于11月初对低保户自行供暖和集中供暖进行取暖费发放工作,其中:城市集中供暖享受60平方米免费,自行供暖补贴700元,农村自行供暖补贴700元,达到城乡一体化,低收入家庭按低保标准的60%享受供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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