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再添措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
屏山县再添措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
为深化正风肃纪,屏山县再添措施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石进同志担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副县长刘焰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主要领导为成员。
二、再度开展深查。2015年3月,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严肃财经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重一大和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由各单位再一次开展自查自纠。全县136个一级预算单位均组织了所属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边查边改。
三、制订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由县审计局、监察局、审计局共同研究制订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经县政府同意后由县政府发出专项检查通知,明确了检查的时间、范围、工作重点和方法及检查工作纪律。
四、突出重点检查。2015年5月20日开始,由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组建专项检查组,由各职能部门副职领导为检查组组长,抽调事业心、责任感强、业务熟悉的人员组成4个工作组。
五、做到八个结合。一是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工作相结合,严格检查三公经费支出过大等问题;二是与日常财务监督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预算和财务管理情况;三是与小金库专项治理相结合,重点检查单位违规设置小金库情况;四是与三重一大决策巡查相结合,重点检查财经管理和重大议事程序等情况;五是与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廉政风险防控情况;六是与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情况;七是与控制奢化建设相结合,重点检查楼堂馆所管理情况;八是与资产管理相结合,重点检查正版软件使用情况。
六、强化培训措施。按照县政府常务会的要求,由县财政局组织乡镇财会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财政支农政策师资培训,通过逐级培训,使全县财会人员全面了解中央八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