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锦屏镇万涡等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寨子门水厂工程)项目公示
屏山县政府投资小型建设项目
公告
一、本项目经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屏发改发﹝2015﹞129号批准建设,本项目现通过随机摇号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屏山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施工企业备选库中符合抽取条件的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摇号抽取。
二、项目概况(表一)
项目业主 | 屏山县农田水利管理站 |
项目名称 | 屏山县锦屏镇万涡等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寨子门水厂工程) |
建设地点 | 屏山县锦屏镇 |
实施时间 | 120日历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新建净水厂规模按设计日产水量1500m3/d,主要构筑物有反应沉淀池、无阀滤池、清水池,以及其它附属工程。原水采用混合、絮凝、沉淀、过滤常规净水处理工艺流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的施工)。 |
建设资金 | 整合资金 |
其他 | 1、施工期间,因比选中选人(即承包人)原因造成现有道路和其他设备设施等损坏,概由比选中选人(即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其经费。 2、请各比选申请人应自行安排时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组织踏勘,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比选实施方案和签订施工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比选申请人应承担自行踏勘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
三、项目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屏山县锦屏镇万涡等贫困村饮水安全工程(寨子门水厂工程) |
四、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其他要求:
(1)本公司无不良信用记录。比选申请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时没有在其它未完成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报名时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屏山注册公司鲜章)],并应与报名申请书中一致。
(2)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 参选申请人必须在随机摇号抽取之前将比选保证金交纳凭据(应在银行回单上注明该工程项目名称)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施工企业公章传真至项目业主(在项目抽取时提交监督单位查验,未提供者取消本次抽取资格)。
4. 本工程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加参选。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bps.gov.cn上发布。
六、报名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bps.gov.cn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到四川省宏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屏山分公司报名,报名时提交一份报名申请书(加盖屏山注册公司鲜章)。
(2)此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 2015年7月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发出参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5年7月6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截止。
(3)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参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
直接向项目业主提交。
户 名:屏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屏山县支行
账 号:1001***********018
(4)本工程项目(合同段)项目业主采用的最高限价、发包价、参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最高限价 | 发包价 | 参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施工1 | 151.39 | 139.28 | 6.96 |
|
最高限价和参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七、随机抽取中选人
1. 项目业主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 2015年7月7日15时3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新县城行政办公楼1号楼1楼)公开举行屏山县政府投资小型项目施工企业备选库中随机摇号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摇号抽取 1个作为中选人。
2. 随机摇号抽取并公示后,在3个工作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项目业主将没收中选人的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全称):屏山县农田水利管理站
地 址:屏山县新县城污水处理厂
邮 编:***5350
联 系 人:林女士、王女士
联 系 电 话:0831-57236011 0831-5707999
传 真: 0831--5707999
电子信箱(E-mail):714233281@qq.com
***: 1.报名申请书
2.发包价清单(含固定单价)
3.施工图
4.合同样本。
屏山县农田水利管理站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