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宾市翠屏区豪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报就业专项资金补贴的公示
2016年47月,宜宾市翠屏区豪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根据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宜财社〔2012〕13号)、《关于调整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宜财社〔2015〕6号)文件精神开展了中式烹调师技能培训,拟拨付宜宾市翠屏区豪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培训166人,培训补贴398400元,鉴定补贴24900元,两项合计42330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宜宾市翠屏区豪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开展培训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中心1号楼30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联系人:万庆瑜; 联系电话:5700227; 邮政编码:***5350。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7日
2016年就业专项资金审核情况表
统计时间:2016918
序号 | 培训项目 | 培训乡镇 | 培训机构 | 培训人数(人) | 鉴定合格人数(人) | 培训补贴金额(元) | 鉴定补贴金额(元) | 培训时间 | 抽查情况 |
1 | 中式烹调师(一班) | 书楼镇 | 宜宾市豪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60 | 58 | 139200 | 8700 | 2016.4.135.15 | 已在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上逐一核实,58人全部取得初级证书 |
2 | 中式烹调师(二班) | 书楼镇 | 宜宾市豪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60 | 56 | 134400 | 8400 | 2016.4.195.21 | 已在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上逐一核实,56人全部取得初级证书 |
3 | 中式烹调师(三班) | 书楼镇 | 宜宾市豪迈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60 | 52 | 124800 | 7800 | 2016.6.87.7 | 已在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上逐一核实,52人全部取得初级证书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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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8400 | 24900 | 423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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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中式烹调师培训补贴标准: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2400元/人; 2.文件依据:宜财社〔2012〕13号、宜财社〔2015〕6号;
3.初级鉴定补贴标准:15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