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年9月5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84万套驱动电机及电动总成核心零部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溧水经济开发区 | 南京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滨淮大道99号,本次项目为利用并改造现有厂房7万平米,购置生产设备,建设9条新能源汽车电机、电动总成核心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4万套驱动电机及电动总成核心零部件的生产能力。本次项目总投资57097万元,环保投资1305万元。 | 1、废水:项目运营期总成车间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和经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与空调冷却水、空压站冷却水、电机车间冷却水达接管标准后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涂敷、滴涂、烘干、涂防锈油、涂胶、清洗、工件加热等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工序在密闭空间进行。电机车间焊接废气有效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1#);电机车间涂敷、烘干、滴涂、烘干废气有效收集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2#);电机车间转子中转涂防锈油废气、涂胶废气、清洗废气、工件加热废气、返修间涂胶废气有效收集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3#);总成车间来料检验清洗废气、涂胶废气、清洗废气、返修间清洗废气有效收集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4#);危废库溢出废气有效收集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5#)。焊接废气颗粒物、涂胶废气、清洗废气、转子中转涂防锈油废气、工件加热废气、危废库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燃烧装置尾气氮氧化物、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涂敷、滴涂、烘干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燃烧装置尾气氮氧化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表1、表2相应标准。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高空排放,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