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公共租赁房需求调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建发〔2010〕112号
转发关于开展公共租赁房需求调查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公共租赁房需求调查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建保房函[2010]10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的要求积极配合搞好这次公共租赁房需求调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调查的对象是具有上述镇(街)或在上述镇(街)生活、工作1年以上,有公共租赁住房需求的个人和家庭。
二、本次调查采取自愿填报的方式开展,接受调查的对象到所在镇(街)的社区居委会或镇(街)行政服务中心房地产业务办事窗口领取《佛山市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问卷》,当场填报,当场回收。
三、填表要求,必须当场填报并不能漏项。
四、本次调查的时间自本通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
五、本次调查的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本次调查的统筹工作由我局城市拆迁和住房保障管理科负责,调查工作结束后,请将调查问卷于2011年1月5日前送回我局上述科室,以便汇总报给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各调查点要指定人员负责对调查问卷进行回收,负责指导接受调查人员完整填写问卷,不要漏项,否则影响调查的准确性。
(三)、各镇(街)要加强宣传力度,在电视上、各镇网站上、小区住宅、公共宣传栏、服务窗口等地方进行宣传,让市民知道取表的地方、填写要求和填写时间等。
特此通知
***:关于开展公共租赁房需求调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联系人:覃就辉,联系电话:87781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