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生态环境局2021年9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苍溪生态环境局审议,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9-5587771 地 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苍溪县亭子湖砂石加工项目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亭子镇五福村四组 | 苍溪县佳源砂石经营有限公司 | 四川久远环保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141.83亩,年产砂石200万吨,主要建设内容为砂石加工厂房、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办公生活用房、道路及供电、给排水等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1.4%。 | 大气环境: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堆场扬尘等污染。采取的主要措施:在颚式破碎机、圆锥破、制砂机进料口进行全封闭,并于集料仓上方、进出料口安装喷淋装置;筛分机作业面安装喷淋装置;对堆场加篷布覆盖,道路及堆场进行洒水湿法抑尘;厂区出口设置车辆冲洗等措施。食堂油烟依托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废水:车辆清洗产生的废水、雨水经管道收集至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声环境:本项目施工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鄂破机设置单独密闭间,墙壁采用隔声材料、厂房外靠近北侧敏感点一侧设置声屏障、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排放。在夜间(22:00~06:00)和中午(12:00~14:00)不得使用高噪声的施工机械,对因施工工艺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限值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含油棉纱、手套等设置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