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水利局严格执行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用水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控制指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对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压减取水并停止审批新增取水;对超过行业用水定额的用水户,不予审批新增取水;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将水资源论证作为相关规划与项目建设布局批准实施的前置条件,对未进行水资源论证或未通过论证的,水利部门不批准取水,县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不批准立项,县国土部门不予办理用地手续,县环保部门不批准环评报告。二是严格执行用水效率控制制度。严格执行万元gdp 取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农业节水灌溉率等控制指标,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对取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用水户实行重点监控,加快取水计量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实施农村集中供水巩固提升工程。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加快实施节水改造技术,全面加强企业节水管理,建设节水示范工程。严格执行节水强制性标准,尽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全面推进全国节水型社会试点县建设。三是严格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区采取更严格的纳污控制措施。在饮用水源区河湖、水库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其他功能区内按照核定的纳污总量实行严格管理。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完善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水源地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推进小清河、淄河、支脉河等重点河道治理,建设织女河—新淄河人工湿地、预备河人工湿地等一批人工湿地工程,积极开展引水补源,加快治理地下水超采和海水入侵。积极实施桥涵配套、水系循环、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等基础工程建设,有效修复自然生态功能,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广饶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