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人大出台办法强化街道财政监督
近日,垦利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街道(开发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细化街道预算管理制度,明确街道人大工委预算审查监督职责分工、内容形式以及程序要求,推动“全口径预算监督”向基层延伸,形成全区预算监督的无缝隙全覆盖。
《办法》共六章28条,分为总则、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的监督和决算的监督以及附则,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而制定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街道人大工委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门以及其在对街道预算监督中的地位、职权;明确街道办事处从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到决算等环节的工作内容;明确街道办事处接受街道人大工委和区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工作流程和时间要求;明确预算工委、财经工委、财政局、审计局在街道预算监督中要发挥的相关作用。
看紧人民钱袋子,加强预算监督是各级人大的重要职责,近年来,垦利区人大在落实新预算法、深化监督内容、提升监督实效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出台了多项意见和制度,据悉,此《办法》的出台,更是有效避免了街道范围内监督工作的“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