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自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黄南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并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任务的落实,保证了专项治理工作的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共对全州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322个项目进行了排查,发现问题257个,已整改118个。
一是分级负责,明确责任。采取排查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州、县和各重点行业实施的项目实行排查工作分片包干、对口包干、一包到底的作法,并实行责任倒查办法。对排查中不按程序步骤开展、不认真履行审核责任,上级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对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二是细化要求,摸清底数。由州、县发改部门负责,按确定的排查范围,分别确定州直及各县应排查的具体项目和重点项目,保证了应排查项目底数清。
三是审核认定,确保质量。由项目建设及资金主管部门负责,对各项目建设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审核认定,有力提高了自查自纠工作质量。
四是专项清理,深化成效。对工程建设领域规范性文件、土地出让合同、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和违规调整容积率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对11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核,其中保留5份,修改1份,废止5份。
五是督查指导,推进工作。州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下发通知,对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各项目实施单位逐条对照整改。州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发改、建设、国土资源、水务、环保等单位及时开展督查指导,组织项目业主单位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州纪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办通知等,要求相关地区和单位对3个项目未招标原因进行核查,对排查工作不符合程序要求的责令改正,对纳入排查范围的交通项目和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同时,对各项目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逐一核实,有效保证了整改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