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机构职能介绍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区教育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加强城乡教育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社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镇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四)主管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人事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
(五)负责全区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维护和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根据管理权限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制度和办法;按管理权限管理使用区级教育费附加、教育地方附加费、人民教育基金;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监督、审计全区教育事业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七)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区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批学校土地的使用与调整。
(八)综合管理全区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规划、指导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
(九)主管全区教育招生工作;归口管理全区学历教育的考试、考核工作,管理全区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十)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学校重大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区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工作。
(十二)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十三)领导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直属单位(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思想政治以及统战、群团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负责人:刘海军
单位地址:高淳区镇兴路229号
单位电话:025-57338609
单位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季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