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新政策创业贷款助推全民创业
3月11日,记者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获悉,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文件精神,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联合妇联、财政局、邮储银行等相关部门召开了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推进会,会议围绕《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鞍政发{2015}27号)文件精神进行了研究讨论。新政策在会后即步入了落实阶段。
根据鞍政发{2015}27号文件“凡在我省以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含网络创业),且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劳动者(不受户籍限制),均可享受我省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的规定,农村合伙经营的合作社成员(不区分性别),可申请每人不超过1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已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且已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享受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上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可按规定享受创业贷款;调整申贷程序,将个人征信查询前置。首先,创业者持社区(村)介绍信到邮储银行申请查询征信,邮储银行在两个工作日内出具征信报告,并及时将申请人的征信情况反馈给市妇联和劳动就业服务局,符合条件的即可填表办理申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