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乐堡镇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编号98(425))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98(4-25)):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部门和地方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视不够,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问题比较突出,甚至一度存在环境保护惰政怠政问题。
二、整改目标
我镇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履职尽责管理,压实环境保护责任,促进我镇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
三、整改结果
深入学习贯彻******和***、***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进一步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加强对我镇党委、政府和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对在推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中不担当、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将按规定严肃问责。
以上整改情况向各村党委、村民及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普乐堡镇政府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2018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普乐堡镇政府
联系电话:024-48212234
邮寄地址:普乐堡镇政府
普乐堡镇政府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