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县人社局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2008年10月,我县在田镇和赵店两镇(街道)先行试点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市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即“市级新农保”)。通过试点,社会反响很好,群众踊跃参保,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0年第四季度新农保在全县全面推开。2011年7月4日,经过积极争取,我县被省政府确定为“国家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县”(即“国家新农保”),自7月1日起同步启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和城镇居民合一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了居民没有养老保险的后顾之忧,标志着我县进入全民享有养老保险的新时代。
宣传发动 推进快速有力
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在新农保启动之初,成立了推进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宣传发动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确保符合条件的居民都能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利好政策。
在推进工作中,该局印发政策明白纸达30余万份,利用电台、广播、报纸等形式广泛宣传参加养老保险的好处,调动广大居民参保积极性,使子女为父母缴费 、父母为自己缴费在各镇(街道)、各村(社区)中形成共识。
青城镇有一位老人今年70多岁了,在领取养老金时感慨地说:“我有两个儿子。对我们农村人来说养儿防老是一种习惯 。但现在有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我们今后养老多了一份依靠和希望。我们老两个每月拿100多元养老金可以补贴家用,在这以前想都没想过,还是政府想得周到,为我们解除了后顾之忧。我两个儿子都参加了新农保,这为我们以后的老年生活提供了一份保障,况且还给我们缴费补贴,今后会鼓励儿子多缴费,多得实惠,毕竟是政府为老百姓办的保险,值得信赖,是一件大好事。”
增档提补 普惠立竿见影
为了让先富起来的居民有更多的缴费空间,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在国家设立10个缴费档次的基础上,又增加了3个缴费档次,缴费档次最低100元,最多达到5000元,政策更加灵活多样。并对居民缴费给予财政补贴,每年缴费100-300元档次的补贴30元,400-600元档次的补贴40元,700元及以上档次的补贴50元,连同居民缴费共同计入由县人社局居保处为参保人建立的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本着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原则,县财政在财政资金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从2012年10月1日起,对基础养老金予以提高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5元增加到60元。为此,全县每年将多发放基础养老金365.2万元,补发的基础养老金已于2013年元旦前全部发到了领取人员手中。
我县现享受基础养老金的王大爷笑着说:“以前没有养老金的时候舍不得吃肉,现在隔三差五地买点吃,还能给小孙子买点小点心,似乎连在家里讲话也有了底气。”
建设平台 居民享受服务
2011年7月,制定出台了《高青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将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执行,制定了城乡居民合一的制度框架,明确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基础养老金标准、政府补贴方式、基金筹集管理和支付领取条件等规定,标志着全县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网基本形成。
为方便城乡居民,县人社局在9个镇成立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安装了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搭建了信息服务平台,为各镇配备了两名镇级人社协理员、各村一名村级人社协理员,专门从事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在城乡居民保险服务上,县人社局采取多种举措,力保城乡居民在参保登记、个人缴费、待遇领取、权益查询上做到“四个不出村”,受到城乡居民的一直好评。近期,该局结合居民社保卡发行工作,将在各村搭建居民养老保险服务站,安装POS机(商易通电话银行)等电子设备,力争早日实现居民足不出村即可免费享受保费缴纳、待遇领取、信息查询等服务,尤其省去了老人取款到银行,来回奔波、坐车花钱的烦忧。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截至2012年年底,全县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已参保23.09万人,基金结余1.23亿元,参保率达到98 %;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城乡居民人数达到6.09万人,累计发放基础养老金7313万元,发放率100%,为广大城乡居民养老提供了坚实的保障,高青县的做法和成绩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2012年度,县人社局被授予全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集体;县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被授予全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集体。(县人社局居保处:赵保山 孙兆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