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仲裁院三加强创造良好营商环境
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细河区仲裁院根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根据市政府专项整治营商环境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本着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的原则,由基础工作入手,优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全心为企业服务。
一是加强公仆意识。加强公仆意识,树立良好的政府机关形象,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依法做好劳动合同备案工作,保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对辖区企业公布办公电话,及时解答本部门涉及的工作,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三是加强办公效率。坚决杜绝拖沓办公,及时办理。对群众不清楚的事项耐心解答,不让企业和群众多跑路,跑冤枉路,为企业和群众在合法的条件下快速办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