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启动两节送温暖活动符合这些条件可申报
记者从东宝区总工会获悉,东宝区总工会将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全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困难职工可于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6日前,向所在单位工会组织提出申请。
本次困难职工(农民工)调查摸底范围为:各乡镇街道、东宝工业园区总工会(含所辖企事业单位、社区、企业),区直机关及各企事业单位。
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
深度困难职工。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并且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计算办法为:(家庭连续12个月总收入—家庭连续12个月刚性总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12个月≤东宝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80元/月)。
相对困难职工。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并且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职工家庭。计算办法为:(家庭连续12个月总收入—家庭连续12个月刚性总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12个月≤东宝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60元/月)。
意外致困职工。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意外致困职工家庭。计算办法为:(家庭连续12个月总收入—家庭连续12个月刚性总支出费用和家庭意外支出费用)/家庭总人口/12个月≤东宝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60元/月)。
帮扶类型分生活救助、助学救助、医疗救助。申报时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6日。拟申报的困难职工(农民工)由各基层工会在摸底调查核实困难情况后,所在单位工会(或辖区工会)审查后签字盖章上报。各相关单位可将东宝区工会困难职工(农民工)救助申请表、救助汇总表、湖北省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申报表、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授权书、收入证明等相关资料报送至东宝区人力资源市场三楼(303室),联系电话:6059135。
注明:以下5类对象不予纳入救助范围: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含个体工商户),在农村合作社务工的人员。
(2)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出国(境)留学的,包括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含优录免费生),以及大学中外合作专业。
(3)本人及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摩托车、三轮车、残疾和患病职工功能性代步车除外)合计购买价格在15万元以上的。
(4)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情况,提供明显虚假证明资料的;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家庭实际经济状况的;有在就业年龄段内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家庭成员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农村低保户的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