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绵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福绵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0年9月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福绵分局局长钟汉出席反馈会议,就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做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公务员局局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黄国炎出席反馈会议就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黄东分别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莫伟和区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意见。莫伟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表态讲话。区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陈会贤参加反馈会议。
2020年4月13日至7月1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组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对落实脱贫攻坚、意识形态、疫情防控等工作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听取汇报,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发放调查问卷,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实地走访调研相关单位和项目等方式,顺利完成了各项巡察任务。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区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黄东指出,区人民法院党组认真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解决执行难和推进司法改革的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福绵区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主动,因地制宜抓好工作落实还有差距,解决商业纠纷耗时较长。党组监督管理有待加强,审判委员会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执行不够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扎实,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不够规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
黄东代表巡察组提出五点意见。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升法院工作水平。二是提升审判执行力,严格执行陪审制度。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四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延伸触角强化监督。五是强化巡察整改落实,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
黄国炎强调,区人民法院党组要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对自身政治自觉的重要考验,以解决巡察指出问题为切入点,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严肃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统筹好疫情防控、防灾减灾、复工复产和巡察整改,把推进巡察整改与推动改革、完善制度结合起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更加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保障成果运用真正落实落地。
钟汉要求,区人民法院党组要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职尽责上、体现到具体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该谁整改的就由谁整改,该谁负责的就由谁负责,要真整实改,防止“巡而不改”“表态整改”“形式整改”,要坚决堵塞制度漏洞,形成长效机制,推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
莫伟表示,对于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一是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剖析原因。二是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逐项整改,抓好落实。三是切实负起党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整改。四是健全相关制度,将制度落实到工作中,树立法院新形象。五是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把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区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区人民法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科级领导,区纪委监委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出席会议;区人民法院及二层机构全体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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