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教育局关于天等县进结镇初级中学教学楼和福新镇初级中学教学楼质量检测单位的招标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区脱贫攻坚工程项目实行“绿色通道”管理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63号)、《天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等县2019年度扶贫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天政办发〔2019〕3号)、《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确定施工单位和供应商议事规程(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2019〕8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检测单位前来参加报名。
一、公告项目名称:天等县进结镇初级中学教学楼和福新镇初级中学教学楼质量检测单位。
二、项目预算金额:以实际工程检测发生并按标准收费优惠情况为准。
三、检测单位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具有建筑、市政等工程质量检测专业类资质;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专业为工程监理咨询备案的供应商。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请于2021年12月29日至 2021年12月31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天等县教育局一楼项目办(天等县教育路001号)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请符合以上资质条件的检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
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检测单位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依法缴纳的税收完税证明(如为新成立的竞标单位请按实际提供)。以上报名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五、网上公告媒体查询:本次公告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deng.gov.cn/上发布。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天等县教育局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黄工 电话0771-3532599
地址:天等县教育路001号
监督部门:天等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771-3535786
天等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29日